【一般警察特考】112年各類組考試科目變更一覽表/成績計算方式

一般警察特考/考警察/107年考試科目變更/成績計算方式/110年一般警察特考

 

 

一般警察特考-二等成績計算方式

◩ 共同科目成績+專業科目成績合併計算。

◪ 共同科目:每科成績 × 10% 後加總計算。

◩ 專業科目:各科分數總和 ÷ 科目數(4科) × 80% 。

◪ 第一試筆試成績:取至小數點後四位數,第五位數以後捨去。

◩ 考試總成績:取小數點後二位數,第三位數採四捨五入法進入第二位數。

※ 筆試成績有一科為0分或總成績未達 50 分,不錄取。

※ 缺考的科目,0分計算。

一般警察特考-二等考試科目

共同科目

◈ 國文:作文(80%)、測驗(20%)

◈ 憲法與英文:憲法(50%)、英文(50%)

類組

舊考試科目(107年前)

現行考試科目(109年)

刑事警察人員

(數位鑑識組)

1.計算機系統(包括計算機結構、作業系統)

2.資料庫管理與運用

3.電腦通訊(包括無線網路)

4.網路與資訊安全(包括資訊安全技術與應用、資安事件處理)

不變

刑事警察人員

(犯罪分析組)

1.計算機數學(包括離散數學、機率與統計)

2.計算機概論(包括計算機結構、資料結構、程式設計)

3.資料探勘技術(包括資料庫管理與運用、線上交易處理【OLTP】、資料倉儲【Data Warehouse】、資料探勘【Data Mining】)

4.數位訊號處理(DSP)

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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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警察特考-三等成績計算方式

◩ 共同科目成績+專業科目成績合併計算。

◪ 共同科目:每科成績 × 10% 後加總計算。

◩ 專業科目:各科分數總和 ÷ 科目數(4科) × 80% 。

◪ 第一試筆試成績:取至小數點後四位數,第五位數以後捨去。

◩ 考試總成績:取小數點後二位數,第三位數採四捨五入法進入第二位數。

※ 筆試成績有一科為0分或總成績未達 50 分,不錄取。

※ 三等考試外事警察人員類別的外語口試未滿 60 分,不錄取。

※ 缺考的科目,0分計算。

一般警察特考-三等考試科目

共同科目

◈ 國文:作文(80%)、測驗(20%)

◈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類組

舊考試科目(107年前)

現行考試科目(109年)

行政警察人員

1.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2.行政法

3.心理學

4.公共政策

5.行政學

不變

外事警察人員

1.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2.國際公法

3.國際關係

4.社會科學研究法與統計

5.外語口試(英語、日語)(選試科目)

不變

犯罪防治人員

1.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2.社會學與社會工作

3.心理學

4.諮商與輔導

5.社會科學研究法

不變

消防警察人員

1.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

2.建築防火

3.工程數學

4.分析化學(含儀器分析)

5.行政程序法與行政執行法

1.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

2.建築防火

3.微積分

4.分析化學(含儀器分析)

5.行政程序法與行政執行法

警察資訊管理人員

1.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2.資料庫應用

3.資訊管理

4.網路安全與資訊倫理

5.物件導向程式設計

不變

警察法制人員

1.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2.行政法

3.立法程序與法制作業

4.民法與民事訴訟法

5.智慧財產權法

不變

行政管理人員

1.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2.公共政策

3.行政法

4.人力資源管理

5.安全管理

不變

交通警察人員

(交通組)

1.交通工程

2.工程數學

3.運輸學

4.運輸規劃學

5.交通安全

不變

交通警察人員

(電訊組)

1.通信與系統

2.工程數學

3.電子學

4.電磁學

5.計算機概論

不變

水上警察人員

(輪機組)

1.海巡法規

2.輪機管理與安全

3.輪機工程(包括推進裝置、輔機與輪機英文)

4.船用電機與自動控制

5.船舶主機(柴油機)

變更海巡法規考試內容及範圍

水上警察人員

(航海組)

1.海巡法規

2.船舶操作與船上人員管理

3.航海學

4.航行安全與氣象

5.船舶通訊與航海英文

變更海巡法規考試內容及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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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警察特考-四等成績計算方式

四等與二、三等的成績計算方式不同,大家要看仔細,不要搞錯囉!

◩ 採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

◪ (共同科目+專業科目)÷ 總科目數(6科) 。

◩ 第一試筆試成績:取至小數點後四位數,第五位數以後捨去。

※ 考試總成績:取小數點後二位數,第三位數採四捨五入法進入第二位數。

※ 筆試成績有一科為0分或總成績未達 50 分不錄取。

※ 缺考的科目,0分計算。

一般警察特考-四等考試科目

共同科目

◈ 國文:作文(80%)、測驗(20%)

◈ 法學知識:中華民國憲法(50%)、法學緒論(50%)

◈ 英文

類組

舊考試科目(107年前)

現行考試科目(109年)

行政警察人員

1.法學緒論

2.行政法概要

3.刑法概要

1.警察法規概要

2.犯罪學概要

3.刑法概要

消防警察人員

1.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

2.火災學概要

3.普通物理學概要與普通化學概要

不變

交通警察人員

1.交通工程概要

2.交通安全概要

3.運輸規劃學概要

1.警察法規概要

2.交通工程概要

3.交通安全概要

水上警察人員

(輪機組)

1.海巡法規概要

2.輪機管理與安全概要

3.輪機工程概要(包括推進裝置、輔機與輪機英文)

變更海巡法規考試內容及範圍

水上警察人員

(航海組)

1.海巡法規概要

2.船舶操作與船上人員管理概要

3.航海學概要

變更海巡法規考試內容及範圍


 

一般警察特考-112年第二試體能測驗項目

體測項目

立定跳遠

跑走

男生

190公分以上

1,600 公尺 494 秒以內(約 8分鐘)

女生

130公分以上

800 公尺 280 秒以內(約 4分半)

※ 各考生在每一測驗項目以測驗一次為限。

※ 任一項目未達及格標準者,不錄取。

去年考上的學長說,目前有風聲傳出體測項目可能會有更動,因為去年未達標準的考生蠻多的,所以未來可能會變動,但考選部直至現在都沒有明確的消息出來,所以還不確定這消息是否正確,若有最新的消息會再做更新分享給大家~

 

現在就開始規劃,做足考試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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